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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关于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内容的通知

天津自考网 · 津门学业 2021-11-26 自考专业 1 ℃

津门学业,作为长期专注于成人学历提升咨询的编辑,深知政策变动对考生的重要性。近日,天津市自考办发布了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的通知,涉及专业名称的调整和专业计划的更新。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及时了解并适应这些变化,我将为大家详细解读这份通知的主要内容。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文件要求,现对《市考委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津考委高发〔2018〕7号)、《市自考办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沟通衔接项目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津考办高发〔2018〕18号)文件发布的专业调整有关内容做如下修订。

我市开考专业(含停考过渡,以下同)的专业调整时间由2021年7月1日延期至2023年7月1日。截止2023年6月底,已停考专业不在专业调整范围内。

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以下简称《专业清单2021》)要求,本市开考专业均应将专业名称调整为《专业清单2021》规定的名称。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名称调整一览表见附件。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对本市开考专业的专业计划进行调整,并于2022年发布新专业计划(含课程设置和推荐教材)。

新专业名称和专业计划启用时间为2023年7月1日。此后开考专业的考试安排和办理毕业证书均按新专业名称和专业计划执行。

专业调整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型发展的关键环节,各主考学校和自考助学机构要加强组织和宣传,确保我市自学考试各项工作在自考专业调整过渡期的正常开展。

感谢各位读者对津门学业的关注和支持。在此次专业调整过程中,我们将持续关注并解读相关政策,为大家提供最及时、最准确的信息。希望这份解读能帮助大家顺利过渡到新专业体系,祝大家在自学考试的征途上取得优异成绩。津门学业,与您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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