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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关于申报专业毕业考核课程的规定(2008年修订)

天津自考网 · 津门学业 2020-07-16 自考指南 0 ℃

津门学业,作为长期专注于成人学历提升咨询的专业人士,深知自学考试政策对于广大考生的重要性。今天,我将为大家带来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关于申报专业毕业考核课程规定的最新修订版。这份修订版对考生申报专业毕业考核课程的条件进行了明确,旨在进一步规范自学考试的专业毕业考核流程。以下内容将为您详细解读这一政策变化。

一、专业毕业考核是在掌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进行的综合性考核,主要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毕业临床考核(实习)、专业综合作业等考核形式。

二、考生在申报专业毕业考核课程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1.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和农学类的考生需通过本专业现行考试计划中的10门以上(含10门)课程。

2.理学、工学和医学类的考生需通过本专业现行考试计划中的13门以上(含13门)课程。3.工业工程(本)(388)专业的考生需通过本专业现行考试计划中的20门以上(含20门)

三、已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且符合相应课程免考规定的考生,可凭合格证书,先办理专业毕业考核课程的报名手续,然后再办理免考手续。其他申请免考的考生,均须先办理免考手续,然后再进行专业毕业考核的申请。

感谢各位读者对津门学业网站的持续关注。通过对《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关于申报专业毕业考核课程的规定》的修订进行详细解读,希望能够帮助广大考生更好地理解政策,顺利完成毕业考核。津门学业将持续为您提供最新的自学考试资讯,助力您的学业之路更加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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