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津门学业,长期专注于成人学历提升咨询,擅长报考政策解读。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天津理工大学关于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最新通知。本次申请学位的范围是取得2022年12月自考本科毕业证书且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考生。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申请流程和相关要求,我将为大家详细解读这份通知。
一、本次办理范围为取得2022年12月自考本科毕业证书且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考生。
1. 请考生联系相关专业老师:环境工程、生物技术专业: 高老师;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周老师;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 程老师;软件工程专业: 朱老师。
2. 其他专业考生请于2023年5月19日前将申请学位所需全部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院电子邮箱:jxjyzikao_2022@126.com。
3. 集体考生办理学位申请请与所属办学单位联系。
4. 所有专业统一咨询电话:60214380。
三、请考生将1.5寸纸质版照片交至天津理工大学10号楼209A室(请提前一天联系60214381)。
地点:宾水西道391号天津理工大学10号教学楼209A室,距学校东门(秀川路)较近。
四、请考生按时办理,过期不再接受申请。
1.自考学士学位申请表(空白表格)下载;
2.自考学士学位申请表(参考模版)下载;
4.申请学士学位情况信息表。
我校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已经于2019年9月份重新修订执行(津理工学位〔2019〕17 号),请各有关办学单位在办理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2019年5月前参加天津市学位外语考试的,必须在汇总表中填写准确的合格成绩及考试年月,无需提供成绩证明。
2、参加CET-4或PETS-3考试的,必须提供相关考试的合格成绩证书复印件,并按要求填写汇总表。考生在2019年5月前参加CET-4或PETS-3的考试,成绩合格者,根据修订后的《天津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考生不能以CET-4或PETS-3合格成绩代替学位英语。
3、参加自学考试笔试考试《英语(二)》取得合格成绩者,在天津市参加考试的必须提供含有该《英语(二)》合格成绩的准考证号;在天津市以外省市参加考试的必须书面提供有效的互联网查询方式。
4、外地办学点学生参加所在省学位外语考试的,必须提供当地考试主办单位的书面成绩证明。
感谢大家阅读天津理工大学关于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解读。希望这份解读能帮助到正在申请或准备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们。如有更多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津门学业,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祝大家申请顺利,早日获得学士学位!
成功的道路并不拥挤,因为坚持下去的人很少!加油,自考生!